放寬寵物狗進入食肆需要社會有共識 – 張宇人 (2025年8月22日)

近年愈來愈多香港人喜歡在家餵養寵物是不爭事實,特別是貓咪、狗仔。不過貓狗的習性就截然不同,貓比較「深閨」,經常躲在主人家中就可以了;狗較外向、好動,狗主因此需要每日出街「放狗」。正因為寵物狗有此需要,加上主人愛護有加,當然想帶着牠們「去到邊,食到邊」,惟受制於現行法例而沒辦法為之,於是開始有訴求想政府改例,放寬寵物狗進入食肆的限制。這兩年間,亦有個別立法會同僚在立法會會議上提出相關問題,政府當局就承諾會展開研究工作。

要反思立法原意

究竟是甚麼法例禁止狗隻進入食肆呢?原來這條法例實施至今約三十年,內容大致是「除導盲犬外,其他狗隻一律被禁止進入食肆」。立法原意的歷史背景是當年香港出現「狂犬症」(俗稱「瘋狗症」),為大眾安全着想,政府要立例限制。針對這一點,要求放寬限制的理據是「狂犬症」已經很多年沒出現,所以大家可以放心。反對放寬的理由是「唔出現」不等於「唔存在」,事實上香港鄰近地方一直都間歇性出現「狂犬症」,即是香港也有潛在風險。

還有,在商言商,對食肆來說每一位進來光顧的人都是客人,無分彼此,因此不能只考慮狗主想帶同寵物狗用餐,就忽視不喜歡寵物狗的客人的感受,他們可能會因為修例後不去這類食肆用餐,對食肆來說是損失。

至於贊成放寬者另一理據是食肆可以另設專區,安排狗主和他們的寵物狗一齊坐進去。但食肆面積始終有限,未必容易辦到。我曾經在本欄撰文提過,部分食肆因為有露天位置,有客人帶寵物狗進來就會安排他們坐進那些地方,以不阻街、不妨礙其他客人為原則下作出安排。

魚與熊掌焉可兼得?

所謂「手掌係肉,手背又係肉」。對食肆老闆來說,想帶同寵物狗進入食肆的人是客人,反對這種安排的人亦是客人,做生意最忌得失客人。

有主張放寬限制的另一項論據是想搞活「寵物經濟」。我並非否定其可行性,亦暫無數據估計到放寬上述限制後,將會為食肆生意帶來幾多增幅。於此,我認為「寵物經濟」的更大着眼點應該是以寵物為重心的針對性服務,例如寵物的吃喝玩樂選項,甚至寵物的生老病死安排。

最後,我認為政府在檢視是否放寬上述限制時要考慮周詳,包括公眾衛生、食肆秩序、對飲食業的生意帶來甚麼影響等,以達致政府想做到的「促進動物與市民和諧共處」的政策目標。常言道,真理愈辯愈明。如果政府稍後將有關修例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我希望當局在事前諮詢飲食業界的意見,下屆立法會議員亦要諮詢業界及市民的意見,聽取不同的觀點,讓政府知道業界和市民的想法,從而找出一個平衡點。期望有朝一日,魚與熊掌可以兼得! 

張宇人 -  立法會議員
載於 個人社交平台專頁 我為人人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