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春天 —- 醫委會改革 – 張宇人 (2026年2月20日)

基於中國曆法計算,2026年的丙午馬年來到新曆2月17日才降臨,可說是「遲來的春天」,但無礙市民度歲的歡樂心情。對我來說,另一個「遲來的春天」,也是我從政的另一個「baby」,就是特區政府日前終於向新一屆立法會提出法例修訂建議,改革醫務委員會(醫委會)。在我講述我的意見前,首先向親愛的讀者、廣大市民拜年,祝大家馬年萬事勝意,身體健康;我在飲食業界的朋友個個貨如輪轉,客似雲來!

屈指一算,民間、立法會及政府共同爭取改革醫委會的「戰役」既漫長、又折磨。「漫長」是因為改革計劃拉鋸了¼個世紀之久,即等了廿五年長,歷經幾任行政長官,始終打破不到醫療界「醫醫相衞」的「鐵布衫」;「折磨」是指受影響病人及其家屬在申訴過程中折折騰騰都不得要領所承受的身心痛楚。我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與自由黨一起身陷這個「戰場」亦有十多年時間,每次都因為未能成功爭取而感到悲憤卻又無奈。

「公平」不等於「對抗」

今次修例由行政長官李家超旗下的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向立法會提出,外界形容是特區政府第四度「闖關」。觸發今次改革是早前一宗拖延十五年未果、最終被醫委會裁定「永久擱置」的研訊,被拖延的關鍵理由竟然是涉事醫生一直未有時間答辯,及醫委會秘書處又人手不足等荒謬至極的藉口。簡直豈有此理!

總結個人與自由黨在立法會推動改革醫委會的經歷,我感到醫委會要死守「醫醫相衛」的「紅線」是醫生抱持高病人一等的心態在作祟,所以視一切針對醫委會的改革儼如洪水猛獸的對抗行為,潛意識其實是醫生害怕要為自己「斷錯症」負上刑責,特別是可能被「釘牌」。基於這種自私與恐懼交織的想法,醫委會的自我維護機制變成剝奪病人及其家屬應有權益的手段,更遑論提出申訴是病人及其家屬應享有的公平對待。

「公平」應該是對等的,「醫醫相衛」凌駕「公平」,就是違背對等原則。莫非醫生高高在上是必然,病人因為要來求醫而注定處於「下靶」位置?一旦發生醫療事故甚至喪命是「唔好彩」?想為逝者討回公道的家屬就更必然淪為「下下靶」位置的人?

我認為社會各界尤其是醫委會,應該從另一角度去看待改革。醫療是一種服務,來求醫的病人是「顧客」,醫生是提供服務的人,所以關係應該是對等的。試想想,當醫生失去被社會大眾的尊重和信賴後,他們頭上還會有「救世主」的光環嗎?

當年我在立法會提出私人草案並獲通過,成功為醫委會增加了四名業外委員,但我認為只是「牛步」向前,應該要再向前行多一大步。舉例說,可以仿效例如是英國的醫委會般只有一至兩名委員是現職醫生。還有,我們可以再進取一點,針對嚴重醫療事故的申訴時,可以邀聘香港以外地區包括祖國的醫生參與研訴,衝破本地醫療界「圍威喂」的壁壘,從而令申訴人得到公平對待。

祝願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成功爭取

說回今次修訂,我只能留在行政會議內向特首提供意見,不過自由黨的立法會議員一定會繼續努力,希望新一屆立法會的其他議員也如是想,共同努力成功通過今次的修訂。

總的來說,今次修訂的重點扼要如下:

(1)增加醫委會業外委員數目,包括加入基層醫療代表

(2)要求醫委會為處理每宗申訴訂立目標時間,並附設監察制度

(3)容許申訴人及相關醫生就裁決向醫委會申請覆核,或向法庭提出上訴

(4)研訊小組應採納在定罪時法庭就事實作出的裁決 ; 及

(5)被裁定干犯嚴重罪行且被判監一定年期的醫生,可被即時從醫生名冊除名 

張宇人 – 行政會議成員
載於 個人社交平台專頁 我為人人
2026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