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內容

中央平台

1. 條例中的第 485 章會加入新條文,訂明如獲財政司司長核准,積金局可設立全資附屬公司以便執行其職能。有關職員聘用、民事法律責任豁免和權力轉授等事宜的條文,也會作出相應修訂。

註冊年費

2. 修訂將註冊年費定於受託人管理下的註冊計劃淨資產值0.03%的水平,由2020年1月1日起生效。為保障計劃成員的利益,政府計劃修訂第 485章,禁止受託人向註冊計劃的任何成分基金、任何註冊計劃或任何計劃成員,收取任何與註冊年費有關的費用。同時,政府會要求積金局在提交年度預算時一併提交周年檢討,確保積金局不會向受託人濫收費用。

意見書重點

3. 自由黨基本上會支持所有可以真實地減少強積金收費水平的措施,故自由黨對於成立中央平台及修訂註冊年費的計劃均予以支持。

4. 雖然當局曾推出不同措施,促使強積金基金收費有所下降,包括今次的中央平台及較早前推出的預設投資計劃,但其所節省的開支與基金公司所收取的管理費相比仍有一段距離,當局應繼續就下調強積金管理費的力度推出更多措施。

5. 強積金制度既為一項公共政策,亦是退休保障制度的重要一環,考慮到強積金收費對僱員強積金累算權益累積的複合效應,自由黨認為當局有需要採取果斷措施,促使強積金收費進一步下調。例如除了現行營運中的預設基金設定收費上限水平之外,可否考慮將收費上限的做法推廣至其它所有強積金基金,以減少被大量蠶食強積金回報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