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我想跟進梁美芬議員主體質詢的第(一)部分。這 項 2 元乘車優惠是非常好的政策,能鼓勵長者出行。不過,我不同意 稱呼他們為長者,試問 60 歲至 64 歲人士怎可以稱為長者呢?此外, 我們一直向政府建議,把長者優惠計劃擴展至其他公共交通工具,包 括紅巴、街渡及邨巴。只要業界願意遵行某些規定,我們希望有關計 劃能夠涵蓋他們。過往運輸署指出,由於部分公共交通工具的收費不 受當局監管,因而沒有把它們納入相關計劃,但我已向政府反映,業 界願意用平日最低收費作為政府補貼的基準,就不用理會"海鮮價"的 問題。我希望政府能夠認真考慮,因為現時很多輔助交通工具面臨經 營困難,如果把它們撇除,便會令競爭更惡劣,它們會更快倒閉。我 希望局長在檢討時考慮我剛才提及的數類交通工具。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多謝議員的補充質詢。這的確是我們關心 的問題,當局日後檢視整個優惠計劃時,會就不同公共交通服務提供者可否納入計劃作出結論。現在已是研究的尾聲,運輸署會與相關持 份者商討並作出大家可以接受的安排,不但讓不同的公共交通服務提 供者可以參與,長者或有關乘車優惠計劃已涵蓋的殘疾人士也可以受 惠。這項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