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我主體質詢的第(二)部分是最重要的,即是當的 士每年經過年檢,得到運輸署認可適宜在路上行駛,保險公司是否有 權不承保?局長的主體答覆指出,這是市場行為,應由保險公司自行 決定。當然,我知道市場上還有一間保險公司接受承保 20 年以上的 車輛,不過保費非常昂貴。目前環境非常惡劣,這些司機或車主 特別是"單頭"車主打算換車但財務上不可行,請問局長如何解決 這問題?是否着他們等收工回家?這些 車 主 必須在兩年內購置新 車,否則牌照會作廢,局長如何讓這些"單頭"車主繼續生存下去?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多謝易議員的補充質詢。首先,我希望在 此說明一下,根據《保險業條例》(第 41 章)第 26(3A)條,保險業監 管局不能干預保險公司的商業決定。正如我剛才所說,保險合約是投 保者和保險公司之間的合約。我明白亦希望大家理解,現在市場上共 有 8 間保險公司承保的士保險,由 2005 年至 2019 年的 15 年間,這 個的士保險業務市場只有 5 年錄得利潤,而近年的虧損數字更不斷擴 大,2017 年、2018 年、2019 年,以至 2020 年第一季均錄得虧損, 其中 2019 年錄得 1 億 1,900 萬元虧損。

理賠數據會直接影響保險公司參與這一類業務的意欲,這是客觀 事實。

我亦明白一些自僱的,即自己擁有的士牌照、同時自己駕車的, 我們稱為"單頭"車主的困境。我希望業界進行磋商,就着特別的個案 參考過往申索的情況,研究能否作出特殊安排。保險業所實行的,是 集中風險管理,然後分擔風險的機制,如果整個的士保險業務有長時 間的虧蝕,有關的保險公司的而且確會沒有意欲承保高風險的情況。 所以,我們的做法是,要提升的士業的交通安全意識,亦要提升其服 務質素,希望在減少交通意外的事故率時,讓保險業可以更開放地擁 抱的士業投保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