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本會其實就這問題已討論多時,特別是坐在我身後的易志明議員。
我想向局長提出這項補充質詢。這數年間,中環有數個預備清拆 (例如林士街停車場)或已清拆的停車場皆提供多個泊車位,但在重建後,政府卻沒有要求有關大廈提供相應數目的泊車位。我們當時批評政府的策略,認為政府的想法是在移除所有泊車位後,香港人便會減少購買車輛,因為沒有泊車位可供停泊。
同樣地,我居所附近的街道亦經常有很多大型貨車停泊,但為何我沒有怪責警方抄牌慢呢?老實說,我認為政府不曾落力供應更多貨 車和私家車泊車位,我亦不相信香港人明知犯法,也會做違法的事。
請問局長會否考慮盡快在各區增設貨車或私家車泊車位,讓車主 可以將其車輛停泊在停車場內,無需在街上四處停泊呢?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感謝張議員的意見。
就泊車位的安排,我們明白在過去一段長時間裏,汽車的增長數 目遠高於泊車位的增長數目,而由於受《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所限,在過去一段時間裏,汽車數目與泊車位數目的差距亦有所擴闊。我們留意到有這情況,所 以早前在議會上,我們已交代會採取 "一地多用"、增加路旁泊車位,以及讓校巴在非上課時間停泊在學校內等措 施。
在"一地多用"方面,我們已經物色合適的"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項目以加設公眾泊車位,預計未來可以供應大約 5 000 個新的泊車位。此外,當香港房屋委員會建造公營房屋時,亦會因應《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盡可能以上限數字增加泊車位。
不過,我們在此需作出清晰的表述:香港的泊車位供應主要是照 顧商用車輛,因為這類車輛具有經濟效益,對香港社會有貢獻。至於私家車泊車位,我們在合適的情況下會盡可能提供補足。在這前提下,我們會透過我剛才所說的方法增加泊車位,但同時間,我們不希望吸引原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轉為自駕。因此,我們希望能夠就此作出平衡。在泊車位供應方面,我們是按照現行政策及已落實的安排行事,當中包括推展 6 個自動泊車系統先導項目,而就其中位處荃灣的項目,我們已經批出短期租約,有關的自動泊車系統明年會投入運作。在多管齊下的安排下,我們希望私家車及商用車輛的泊車位數目未來能逐步增加。
【跟進】
主席,局長沒有答覆我的補充質詢。
(主席:張宇人議員,你的補充質詢哪部分未獲答覆?)
局長沒有答覆我的補充質詢中有關現有停車場的問題。 例如,美利道多層停車場現已清拆,而林士街停車場日後亦會清拆。 當局有否在重建後提供泊車位呢?對於貨櫃車泊車位的問題,局長亦 沒有回答。為何沒有停車場供貨櫃車停泊呢?
(主席:張宇人議員,你的補充質詢關乎當局會否增加泊車位。我認為局長已作出答覆,請坐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