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剛才聽到局長提到去年聽到我們的業界支持消費 券,飲食界是最早支持的,在 7 月推出七折優惠,8 月推出八折優惠, 原本打算 9 月推出九折優惠,不過,我要告訴大家,我們未開始便已 經結束,沒法再推出,因為當時禁止堂食,晚上也好像曾經短暫禁止, 所以,在整體過程中,上次的消費券金額,相信大多數市民都留到現 在還未用,而且外出的消費機會不多。大家看到零售業沒有好處,飲 食業不能賺錢,旅遊業則更是想死。

其實自由黨與財政司司長見面時,曾提議推出電子消費券,這正 是局長主體答覆最後第二段所指牽涉需時很長等各方面問題,我們認 為政府或局長應該與創新及科技局("創科局")商討,這是時候推出一 些記名的電子卡或含個別人身份的支付方式來推動這項工作。我們亦 請政府考慮在第 599 章終止實施時才推出,千萬不要在實施第 599 章, 這樣禁、那樣禁的情況下推出。

局長會否考慮回去向財政司司長和創科局提出自由黨這項有關 電子消費券的意見,讓市民可以在第 599 章終止實施時,使用電子消 費券?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其實大家可能都知道,我們已是很大 範圍地就預算案徵詢意見。其實自由黨的意見我們是知悉的,我們現 時正在進行的工作,即綜合和考慮各方面因素,是基於我剛才說的 affordability,feasibility 和整體的可取性(desirability)來考慮,這些工 作我們會繼續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