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數十年,本港的都市固體廢物棄置量居高不下。時至2016年,其人均廢物棄置量更創下新高,達至1.41公斤,遠高於鄰近的亞洲城市。若本港的廢物棄置量持續增加,三個策略性堆填區將於未來數年內相繼飽和,直接影響本港的可持續發展。
面對嚴峻的情況,自由黨認同當局必須盡早制定應對措施,以達致減碳及減廢的目標。然而,自由黨並不同意於現階段推行垃圾徵費是有效的手段,更認為這種寓禁於徵的手法不但不能有效減廢,更是擾民之舉。反之,當局應先完善本港的減廢回收配套,透過全面的3R政策,即Reduce(減廢)、Recycle(回收)和Reuse(再用),潛移默化,從根本上改變市民的日常習慣,方可達致源頭減廢。
事實上,市民現時所繳交的應課差餉已有部分用於處理垃圾。差餉是按物業的租值再乘以特定百分率而定。而在過往數年,由於物業價格飈升,其應課差餉租值亦隨之上漲。換言之,政府已收取的垃圾處理費用亦有所增加,若如又另收垃圾費,不但有雙重收費之嫌,加重市民的日常開支負擔,亦令市民誤以為只要交付相關費用便已盡公民責任,無助推動市民改變行為,更遑論減少整體廢物棄置量。
而且,垃圾徵費的成效亦令人存疑。俗語有云「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有市民可能為了逃避垃圾徵費,而將小型垃圾丟到街上的垃圾桶,甚至把大型垃圾棄置於郊區。再加上,現時香港共有超過5000棟「三無大廈」,大廈缺乏一個統籌角色來協助推行及落實政策,更加容易導致非法棄置廢物,屆時或造成「垃圾圍城」的亂象,更可能釀成公共衛生危機。但鑒於擬議法例對違規垃圾的限制及規例,面對非法傾倒的廢物,市民只可寄望於最後一根稻草——只可由食環署轄下的政府僱員來清理環境。
然而,香港的地方有18區之大,環保署及食環署的工作範圍又十分廣泛,包括但不限於巡查、執法及清理善後工作,故自由黨十分關注當局就此的人手編制及安排,免得屆時局方不斷向立法會申請撥款以增加人力資源,變相令市民肉隨砧板上,任之宰割。
此外,自由黨對於垃圾徵費的執法問題亦滿腹疑團。香港的住宅大都為多層式大廈,不論大廈是經由個別樓層的垃圾收集點還是大廈垃圾槽來收集住戶垃圾,當局均難以追蹤違規垃圾的源頭,遑論進行執法工作。而且,當局曾表明政府並不會主動執法,而是根據市民或物業管理公司舉報來制定「違法黑點」名單後,再取得相關持份者的同意,才可進入指定大廈巡查及執法。可見,政府在事件上扮演的角色被動,就住戶的違規行為作出檢控之難關重重,令擬議法例容易成為「無牙老虎」。
而針對公眾地方的非法棄置廢物,雖然當局表示會透過不同措施來堵截問題,如在違規黑點安裝網絡攝影機及開發流動應用程式供市民舉報違規行為。但是,這種以檢舉或監控的模式根本難以阻止非法棄置的問題,而且監控成本非常高,亦同時衍生耗用更多的器材和物資,將來又是一堆垃圾的源頭,與減廢的政策背道而馳。
實際上,雖然香港推行資源回收政策多年,但內容卻乏善可陳。本港的回收配套不足,環保署只著重設立三色廢物回收桶,種類僅限於紙張、鋁罐、膠樽。而其他的資源,如玻璃、電池、燈泡、衣物、廚餘等的回收及再造設施亦未能普及化,不但令有心回收的市民無計可施,還導致不少可循環再造的資源最終只能被送往堆填區了事。預料垃圾徵費實施後,由於本港缺乏資源回收再造的設施,導致市民及工商業需額外支付為數不少的費用。當局如今「未學行先學走」,在全面優化廢物回收配套前便實施垃圾徵費,變相讓市民為當局的政策失誤負上責任,可謂是陷市民於不義。
有見及此,自由黨建議當局應先完善3R政策,即Reduce(減廢)、Recycle(回收)和Reuse(再用),令本港的回收配套多元化、普及化。 現時,不少從事回收再造業的企業均為財政緊絀的中小微企,故對廢物回收技術的投資有限。但部分回收物料,特別是玻璃、木材、輪胎及有機物料等的市場價值不高,且運輸費用高昂,難以吸引投資者經營。就此,建議政府提供財政支援,協助資源回收再造業的發展。例如,向行業的中小微企提供長期低息貸款,協助開發回收設施和技術,以促進本港循環再造業快速發展,為可回收廢物創造出路。
自由黨亦認為當局應透過鼓勵性的經濟誘因來推動市民改變生活習慣,減少廢物棄置量。以廚餘為例,根 據2016年的數據,廚餘佔都市固體廢物量約三分一,每日約有3600公噸,按年上升 6.5%,當中的工商業廚餘更是逐年增長。雖然政府就此推出了「惜食運動」,但成效有限,故建議政府為捐助食物的持份者提供稅務減免,提供經濟誘因,鼓勵公眾支持環保回收,以改善廢物棄置量高企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