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陳恒鑌議員剛才指出一點,我也忽略了。錢是勞工及福利局支付的,而如果我沒有弄錯,審批的應該是運輸署。我想問,如果我請求運輸署幫忙審批公共巴士,即非住客專用的巴士的申請 -- 陳恒鑌議員說得很對,是由不同組別的官員處理的 -- 該署又能夠處理,局方是可以同一時間撥款的,對嗎?換言之,局方是不需要待完成有關紅色小巴及街渡的工作才做。如果大家同一時間進行,而署方那邊能夠處理,局方可否接受?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簡單來說,如果我們能夠處理,我們都會 盡力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