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主席,局長答覆陳恒鑌議員主體質詢的第(一)部分 中多次強調運輸署正在進行研究。我想告訴局長,我在 2014 年已經提出此事,多年來亦不斷追問,但政府一向表示外國未有這些規管,並以此作為理由繼續研究,又表示現時有些法例正在監管。我們也明白,最近大埔發生的交通意外,未必與司機是否在操控儀錶板上的手機有關,但經傳媒多次報道,有的士司機放置多部手機在儀錶板上後,被警方加強執法、"抄牌",但只是定額罰款 450 元,完全沒有阻嚇力。我曾徵詢我的業界,不論是車主、車行或的士司機團體,全部都認為政府應該立法規管。不知局長還要研究多少年才可以立法呢?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口頭答覆:

代理主席,多謝易議員的補充質詢。就剛才引述大埔發生的不幸車禍,我相信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中,我理解易議員也是輕輕帶過,所以我亦不便在此多加談論。

就交通安全有關的罰則,基本上,我們正在研究中。為何呢?我 們早前也就打擊非法載客取酬,甚或的士司機扣分制,有相關的建議。 凡此種種,第一,我們要確保的士行業健康發展;第二,一些非法的、不合乎香港法律的營運,都不應該放任。

其次,就儀錶板上擺放多少部手提電話或流動裝置,我們正進行研究。我可以承諾,當研究有了初步成果和建議時,我們會回來與議會作討論。在此之前,我們會與業界進行溝通。為何呢?因為這問題不單影響的士司機,我希望大家明白,不止的士,商業車輛、私家車都有儀錶板。因此,我們正進行整體檢討,亦會參考不同國家的規管方式,就數目背後的理據以至焦點作全面分析,然後再回來作討論。

(代理主席:易志明議員,你的補充質詢哪部分未獲答覆?)

代理主席,局長沒有回答的問題是,他還需要多少年? 因為我已經說了 7 年。

(代理主席:易志明議員,你已清楚指出你的補充質詢未獲答覆的部分。局長,議員追問有關時間方面的考慮,你有否補充?)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口頭答覆:

代理主席,我明白易議員及剛才陳議員都很緊張時間表。我們可以承諾,會盡快完成有關工作,完成後會盡快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