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人員今早拘捕《立場新聞》6名現任及前任高層人員,涉嫌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

有關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我們不作評論。自由黨重申支持執法當局依法履行職務,對抵觸法律行為堅決執法。

《基本法》第二十七條訂明,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然而,適用於香港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也清楚訂明,行使發表自由權利時,必須受法律限制,當中包括刑事法律。

我們認為,香港新聞機構只要依照香港的法律規範行事,香港的新聞自由將絲毫無損並得以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