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衝擊下,立法會各委員會上月只就急切或與疫情有關的事項召開會議。在此特別安排下,發展事務委員會仍於三月下旬召開會議,就着精簡與發展相關的法定程序之法例修訂建議展開討論,在我看來此次的法例修訂確是重要而急切,有必要盡快去做,以免耽誤香港的發展進程。
贊成「邊填海邊規劃」
上屆立法會我在發展事務委員會做了兩年主席,我明白到精簡發展相關法定程序的逼切和重要性。以「生地變熟地」為例,現時若要將一幅非住宅用途的土地改為住宅用途、並完成平整變成可啟動建築工程的「熟地」,當中涉及的法定及行政程序需時「閒閒地」都十年八年,更遑論一些較大型及複雜的發展項目。為此,我和自由黨認為「生地變熟地」的程序最長不應超過五年。現時政府計畫通過一系列修例,有望將「生地變熟地」的需時縮短兩年至兩年半,嚴格而言我們自由黨是不「收貨」的,不過也算是踏出了第一步。
縱然我們提倡五年內完成發展程序,但卻不等於我們叫城規會不做諮詢,所有應做的程序都一樣要照做,而諮詢期幾長或幾短才叫合適?這是很難一概而論,最重要的是大家要從中找到一個「平衡」,因為人是「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如果該發展項目對某持分者構成影響,這些人定會急於在短時間內反映意見,而不需要太長的時間去做。除了精簡程序外,所有的環境影響評估(環評)和交通評估也可以同步做。 故此,今次政府提出多項法例修訂,包括修訂城市規劃條例,縮短城規會制圖程序;修訂《前濱及海牀(填海工程)條例》,明確指明容許「邊填海、邊規劃」等,我是十分贊成。
就發展策略而言,政府過去往往是有了人口才去想鐵路等交通配套問題,是按照需求逐步去擴建的。究竟我們發展時是先有「人」後「基建」,還是「基建先行」較可取呢?這無疑是一個「雞」和「雞蛋」的取捨問題,而我們自由黨一直倡議的是後者「基建先行」。事實上,當你想發展一個住數十萬人的新區時,若然沒有完善的鐵路和道路等交通配套,必然會遭受城規會、居民、環評的巨大阻力,基本上是難以獲批。故「基建先行」先做好鐵路再住人,正能減少發展時各方的掣肘,加快整體發展進度。當然,在未有數十萬人口進駐下先建鐵路站,前期無疑是會蝕。然而,我們香港市民其實是擁有七成五的港鐵股權,港鐵是有責任去為市民服務,況且看長綫「拉上補下」實質是有利可圖。因此,我們自由黨是支持和建議「基建先行」,亦樂見政府現時在「明日大嶼」和「北部都會區」等大型項目中採納。
時下香港公營房屋供不應求,我們要精簡、加快發展程序。我同意一個專業的城規需要考量密度、山脊綫、地積比例等,但我們要從中做好平衡,顧及那些等了五年、七年也上不了公屋的基層需要,不應太執着於地規,要去增加地積比例,否則我們永遠也追不到落後。
張宇人 – 立法會議員 載於 星島日報 每日雜誌 - 我為人人 2022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