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我留意到,局方一直在答覆中表示已不斷進行研究和密切留意外地的發展,然後便當作“做緊嘢”、“做到嘢”。
其實,世界上或本港均有不少成功、成熟的例子,證明這些原本要退役的電池可以擁有第二次生命,特別是可能可以安裝於數據 中心,真正做到物盡其用。據了解,現時回收的廢電池的確有經過非法渠道,或是在公海繞了一圈後,被送往巴基斯坦、印度的貧窮地方,將我們的污染轉嫁予這些地方。
我想問局長,可否向我們提供真正的路線圖、時間表和實質的 KPI政策呢?謝謝。
環境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今天討論的焦點是電動車的退役電池。我已在主體答覆第(一)部分指出,過去電動車退役電池的數量規模相對較小,而觀乎數據,過去5年,平均每年有24公噸電動車相關的鋰電池經收集後運往外地,這兩個有關電動車的數字是匹配的,所以我們的數據是清楚的。
然而,我剛才說過,香港的電動車(特別是私家車)增長迅速,我樂見電動車普及化有助改善香港的路邊空氣質素,亦可幫助香港減碳,但正如議員所說,這會造成問題。當退役電池越來越多,如何適當處理呢?因此,我們在去年公布的《香港電動車普及化路線圖》 清楚指出,政府會與業界積極建立法規和制度,長遠理順退役電池的處理方法。
可是,綜觀不同地方,包括剛才提及的內地,相關辦法亦只是暫行方法,仍在醞釀當中,所以香港相較其他地方並非特別慢,其他地方同樣在摸索當中。此外,議員要知道,電動車科技日新月異,其電池在數年前、今天和數年後大不相同,所以我們並沒有拖慢處理工作,而是必須先看清楚歐盟及內地等地如何處理這些電池。當中有其複雜性,但我們的目標是要確保電動車退役電池得到適當處理。
我剛才已經提到,當這些電池現時在香港的數量相對較少,當然不適合為此在香港設廠,而是要靠周邊地方以至外地處理;但當數量大時,我們便會適時建立制度,令這些退役電池得到適當處理。多謝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