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主席。綜援旨在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如果有人涉嫌欺詐,我們會非常不滿。
我發現近年有一個普遍情況:我們業界招聘人手十分困難,但如果標明會以現金支薪,便會有很多人前來應徵。為何他們希望以現金支薪呢?這是因為他們申領綜援,不想被當局查到他們有額外收入,還是因為公屋問題,不想被查到有額外收入?這兩種情況如果屬實,其實都不理想。
我想問局長,當局有否察覺公司以現金支薪的情況越來越普遍?當局有何方法堵截呢?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正如我所說,在申請及覆核的過程中, 申請人須申報其所有收入,無論收入是經銀行轉帳還是以現金支付,均須申報。但是,須注意的是,在綜援制度下,申請人其實可以工作,可享豁免入息。在新安排下,申請人每月最多有4,000元收入可獲豁免。因此,無論申請人以哪種形式支薪,我覺得最重要是他們如實申報,我們亦會小心查核。多謝主席。
跟進問題
主席,我剛才是詢問如何就公司以現金支薪作出堵截。 如果申請人如實申報利益,便不是詐騙綜援。就此, 當局有何方法 在公司層面作出堵截?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我沒有補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