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特區政制,特首李家超昨日(25日)宣布「區議會」將按三個原則根據《基本法》第97條進行檢討工作:第一,將國家安全放在首位,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確保憲法和基本法規定的制度有效及持久落實;第二,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特區有效管治;第三,充分體現行政主導,抓緊特區治理工作,令市民更有幸福感和獲得感。
筆者非常認同。並認為保留「區議會」能強化地方行政主導,加強政府與地區的緊密聯繫、產生協同效應、提昇施政效率,造福社群。事實上由於制度本身所存在的漏洞,原「區議會」遭居心叵測、反中亂港勢力利用成為破壞香港的平台。使「區議會」亂象横生不斷,不顧民生需求,阻撓政府施政,不斷引入「泛政治化」議題,儼然一個政治「鬥獸場」。
事實證明, 原「區議會」因遭「騎劫」,不僅失去最基本的應有功能,甚至成為反中亂港的源頭。為撥亂反正,筆者贊成引入委任和間選議席,令區議會有多些專業人士、社會賢達參與,可以集思廣益,促進社會發展,有利民生福祉。但最重要是改革必須符合《基本法》,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區議員必須由真心愛國愛港人士出任。
為社群繁榮昌盛,改革區議會,是民心所向,勢在必行。事實上,「區議會」並不具有憲制性架構上的功能。根據香港《基本法》第九十七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而《基本法》第九十八條規定:「區域組織的職權和組成方法由法律規定。」使政制發展步入正軌,我們必須認識清楚「區議會」是「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改革區議會,必須做到「去政治化」,規限其權力行使;使其回歸到「區域組織」的定位上,作為擔當特區政府及地區人士的橋樑,並直接參加有關制訂地區發展的政策,使下情上達,作為特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等事務等的「諮詢」角色,積極協助政府有效施政。普羅大眾對必須改革「區議會」使其造福民生、社群,有熱切的期待 !
陳曉峰 - 全國人大代表、自由黨副主席 載於 橙新聞 維港+ 政經講場 來論 202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