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主席。以我們所知,按照現時的初步規劃,北部都會區會設有若干與物流相關的土地。我想詢問局長,當局在工作的先後次序中是否有可能提早開發有關物流用地以興建倉儲大廈,以便日後當政府收回棕地時,受影響的棕地作業者有機會及時遷上大廈,無需停業呢?就工作的流程安排,政府可否這樣處理呢?
發展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現時在北部都會區規劃作物流用途的土地大部分位處洪水橋和元朗南,當中有大部分用地按原計劃將於2025年開始陸續完成土地平整工程,然後會進行招標。我們會研究可否在完成土地平整工程前開始進行招標,最重要的是如果工程計劃有一定確定性,提早進行招標就能讓已經“進場”的人士可以及早部署建築 計劃及融資方法。此其一。
第二,就議員剛才問及可否乾脆把土地平整計劃提前進行,我們會在能力範圍內盡量檢視此建議,如果可以做到,我們也希望這樣做,因為我們亦希望盡量提前提供用以發展產業大樓的物流用地,讓受影響的棕地作業者有更多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