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營商,政府將會在明年第一季簡化飲食業發牌制度。回想自己於七十年代從外國留學畢業後返港投身飲食業發展,八十年代為酒樓生意申請食肆牌、酒牌;九十年代晉身當時的市政局後,變為審批食肆牌、酒牌;來到千禧年成為立法會議員後,有份制定及優化相關法例。這種由牌照用家轉變為監管角色,令我感受良多。記得我當年成為市政局議員後就開始爭取在穩守適當監管、市民及員工安全得到保障,以及食物衛生維持安全標準的情況下,適度放寬相關的發牌制度,努力不懈,如今終於收成正果。
2023年《施政報告》第88段提到要簡化飲食業發牌制度。我當然十分支持該項有助飲食業界拆牆鬆綁的做法,並且要感謝特首李家超接納該項由自由黨於《施政報告》諮詢期間提出的建議。政府的多項改動包括以下兩點:
第一,明年上半年把「先發牌、後審查」的專業核證制度的適用範圍,由現時的小食食肆及食物製造廠牌照,擴大至普通食肆牌照。現時普通食肆牌照的一貫做法是由食環署在進行實地查核視察並證實申請人已遵辦所有發牌條件後,才會簽發正式牌照。專業核證制度則提供額外選項,讓申請人在其委任的認可人士或註冊結構工程師證明申請已符合相關牌照要求後,即可獲發正式牌照,食環署會在發牌後安排實地審查,讓申請人更易掌握審批時間。根據官方數字,現時食環署每年接獲食物業牌照申請個案平均約4,000多宗,當中小食食肆牌照及食物製造廠牌照佔總申請個案大概50%,即有2,000多宗,普通食肆牌 照申請個案則約有1,000宗。
第二,以「 綜合許可證 」涵蓋多種限制出售食物 ,無需要為逐項限制出售食物申請獨立的許可證 。政府計劃在明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相關之法例修訂,讓申請人只需要申領一張「 綜合許可證」及交付一張許可證的批准費用,便可以在同一處所或網上平台售賣多種限制出售食物,無需要逐項分開申請,利便營商。食環署數據顯示,現時持有兩個或以上售賣限制出售食物許可證處所涉及的持證處所有2,303間,涉及的許可證數目為6,349張。食環署預計合併為「 綜合許可證 」後,可受惠而減少的許可證數目達到4,046張。此外,現時就售賣限制出售的食物(以售賣機出售的食物除外)而批出的一個許可證的費用為540元;同時售賣刺身與壽司兩種限制出售的食物,或只售賣當中其中一種的許可證費用都是540元,許可證的有效期均為一年。
總的來說,我認為只要足本做到相關的優化措施,一定能夠令飲食業界百花齊放,到時街頭巷尾滿是金漆招牌食肆,香港「美食天堂」威譽就會再度響起。不過,小心駛得萬年船!我預視明年香港經濟仍未全面復蘇,因此有意躋身飲食業生意的投資者要謹慎行事,切勿見到發牌制度放寬就心急爭相開舖!
張宇人 - 立法會議員 載於 個人社交平台專頁 我為人人 2023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