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主席。我有兩位黨友剛才已向局長反映,過去7個月申請和獲批宗數的比例約為十分之一。然而,就附件二的數字,我想詢問局長,為何第7類工種 “送貨員 ”只有 0.265%? 第9類工種 “駕駛員”更是0%,為何會出現這種情況?為何連一名輸入勞工也不獲批?是否有甚麼特別理由?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附件二所列的是優化計劃下的勞工人數。我相信易議員亦記得,目前已推行3個行業的輸入勞工計劃,其中一個是運輸業,涵蓋駕駛行業,而小巴和跨境車輛司機的輸入申請會在行業計劃下處理,所以其相關數字並未有在附件二臚列。在運輸業輸入勞工計劃下,設有特定的司機配額,只是未有在附件二顯示出來,因為有關申請無須通過優化計劃處理,而是在相關行業輸入勞工計劃下處理。多謝主席。
(主席:易志明議員,你的補充質詢哪部分未獲答覆?)
除特定計劃外,所有駕駛員都不容許?是否這個意 思?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口頭答覆:
並非完全是這個意思。行業計劃涵蓋陸路公共服務。換言之,如果申請輸入的並非陸路公共服務的駕駛員,可以透過一般的優化計劃提出申請。多謝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