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立法會同僚連日來忙於審議由政府提出的《2024年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今次是修訂自1959年起一直沿用的法律框架,條例草案提出三個重點改動:(1)增設新途徑容許合資格非本地培訓牙醫來港執業;(2)引入實習及評核期以提升本地牙科畢業生與非本地培訓牙醫的臨牀經驗;以及(3)更新牙科衞生員與牙科治療師的規管架構。今次作出改動之多實屬罕見,而在審議過程中草案委員會審議工作歷時二十多小時,完成二百多頁藍紙草案及三百多頁標明修訂文本的審議工作,期間議員們提出不少意見,相信政府會詳細考慮再作出進一步修訂。
概括而言,整項修例工程旨在配合特區政府推動口腔健康與牙科護理的政策方向,務求透過增加本地牙科護理人手來支援公營與資助牙科服務,並且藉着提升整體牙科專業水平來更好保障使用牙科服務的市民大眾。然而,有部分業界的關注點側重於新例將會規定由2025年起,海外與本地牙醫畢業生需要強制在指明機構實習一年,然後經過牙醫管理委員會評核證明達標後,方可批准正式註冊執業。
無疑,根據政府數字,現時香港牙醫人手嚴重不足,每1,000名人口只有約0.37名牙醫,遠較內地乃至其他先進經濟體系為低,而截至今年1月1日,衞生署牙醫職位空缺高達27%。與此同時,就本地情況來說,現時只有香港大學牙醫學院提供六年制牙醫學士學位課程,新修訂意味入讀六年後再加上實習一年,合共七年才能取得執業資格。因此,實習安排引起業界的討論,以為政府要用強制畢業生實習來紓緩公營牙科服務人手不足問題。
對於新安排令本地牙科畢業生對自己可以起步執業的時間有落差,我個人認為是可以理解的,但其實他們在立法會條例草案審議委員會的會議上亦沒有反對新增實習安排,只是認為入學時沒有這個規定,因此希望新安排往後才實施,令他們免受新規定影響。但我亦希望他們明白特區政府有責任確保牙科畢業生具備達標的臨床專業水平後才可以正式執業,這是平衡各方利益的做法,因為事件中最大關注點應該是七百萬名市民大眾的利益。還有,政府每培育一名牙科醫學院學生成材,平均需要花費400萬元公帑,這絕對不是一個小數目,我們需要衝工量值,確保斥資培育出來為市民大眾服務的是具專業水平的牙醫。
我在本文開宗明義已經清楚講到個人十分認同及支持政府今次修例。我亦希望正在修讀該課程的牙醫學院學生要明白事理,加入實習一年的規定是要確保專業水平,否則對市民大眾的牙科醫療服務保障不足。須知,醫生是一項非常專業並且神聖的工作,因為涉及的不單是病人的健康,更甚是病人的性命。最後,我還要指出的是現時在香港兩間大學醫學院畢業的醫科學生都需要在公立醫院實習一年,達標後才可以正式執業,而實習醫生在實習期內一律有薪酬,並非義務工作。今次政府修例規定牙科畢業生要實習一年,他們同樣是在實習期內支薪工作的,薪酬水平跟醫科實習醫生看齊,合理至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