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港木材行業人士反映,香港每年產生大量來自家居裝修(包括更換傢俬和地板)和建築工程等方面的廢棄木材,但由於缺乏有效的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安排,該等木材大多被棄置在堆填區。他們認為,這不僅耗用堆填區的空間資源,亦未能做到轉廢為材,不符合環保原則。他們期望政府提供足夠的支持,讓舊木材得以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本港產生多少廢棄木材(不包括園林廢物),並按其來源(例如舊傢俬、地板及建築材料)及處理方式(例如棄置於堆填區及回收重用)以表列出有關的數量及百分比; (二)現時本港廢棄木材(不包括園林廢物)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的途徑和所生產的物品的用途分別為何;有否評估有關工作的效益;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有否研究其他地方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廢棄木材的做法和有關工作的效益;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四)考慮到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廢棄木材所需的土地及人手等因素,當局有否計劃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或其他鄰近城市研究合作處理廢棄木材;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會否計劃與本港木材行業的商會及相關持份者共同協商及合作,以改善廢棄木材回收重用及升級再造的途徑及有關工作的效益;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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