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其實我今天的質詢主要是針對勞務企業表現欠佳而提出。可否請局長指派同事了解一下本地不同業界與這些勞務企業之間出現了甚麼問題嗎?我希望最好是設立扣分制,如同我們食肆般,每逢犯規便扣幾分,扣到某個程度,便不准相關勞務企業繼續提供服務。我覺得這樣可以真正提升效率。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口頭答覆:

勞務企業的監管有兩個層面。這些內地稱為“對外”的勞務企業,其監管分為兩個層面。上述14間獲核准的勞務企業由國家商務部核准,它們在內地的業務經營屬國家商務部的管理範疇。然而,它們如要在香港經營業務,便會成立一間港方管理的職業介紹所,這部分則由香港勞工處監管。因此,一部分由香港監管, 另一部分屬內地監管。

我明白,在這個運作過程開始之初,大家可能會碰到各種問題或不明之處。由於我們會一直與國家商務部密切聯繫,所以希望大家能以各種途徑向我們反映所遇到的問題,我們會通過我們的途徑與國家商務部溝通合作,以期把整個流程理順。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