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主席。剛才有很多同事提到,外送員向平台登記時,平台未必知道他是否真人本身。第二,他是使用甚麼生財工具的呢?例如單車、電單車甚至電動單車,還有滑板或步行等。
局長有否考慮過,其實數碼平台可以進行盡職調查,包括利用人面識別等科技去確認外送員的真實身份?這是第一點。
第二,外送員使用甚麼生財工具?他一旦犯法,起碼不能再讓他擔任外送員,令他無法接單,這樣是否可行?謝謝主席。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多謝李鎮強議員的補充質詢。我們在聯絡小組討論時,主要探討目前缺乏哪些保障,或者現行法律未有提供哪些保障。大家最關心的是因工受傷的保障,這是我們未來要多下工夫的範疇。
在現行法例下,其實已有相關規定,例如黑工、非法勞工不可在香港工作,因為這是違法的。大家討論相關公司的制度是否有足夠的安全性與嚴謹性,可辨識並確保平台工作者是合法勞工,這些要求已經存在,問題在於如何進一步加強。聯絡小組亦可處理這項問題,因為當中有政府、平台公司及勞工團體的代表,我們可以通過這個平台討論一些與保障無關但廣受關注的議題。多謝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