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濫用失業綜援 - 田北俊(2013年1月25日)

自從本月初自由黨公佈一項研究報告,指出綜援制度存在漏洞,引致有些人長期依賴失業綜援之後,我們收到許多市民的迴響,絕大多數都表示認同。我日前便進一步在立法會提出動議,促請政府採取有效措施,推動有能力者自力更生,杜絕濫用失業綜援,以期集中寶貴的社會資源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

事實上,雖然近年申領失業綜援的個案宗數下降,但長期申領者的數字卻不降反升。持續申領失業綜援逾5年的個案,佔失業綜援總數的比例已由04/05年度的25.5%升至去年底的56.5%,足足增加1.22倍,總數更由10,672宗升至14,869宗。

至於申領失業綜援逾2年有20,951宗,比例亦由04/05年度的58.9%升至去年底的79.6%。由此我們相信,有部分人士或已養成一種依賴失業綜援的心理。我們亦確曾收到不少中小企僱主的投訴,指有領取失業綜援的人士表明前來應徵只為應酬社署的要求,實際是不想受聘。

我們理解有些人因特別需要,如年老、殘疾、單親家庭照顧小孩等情況,需要長期申領綜援,但健全的成年失業綜援申領人具有一定工作能力,在目前只有3.3%的低失業率下,尋找工作應不會太困難。

我們曾隨機抽樣訪問1,227名年滿18歲的市民,結果發現有多達七成二人認為濫用綜援情況嚴重,有逾八成人更贊成要為申領失業綜援設立期限。這與另一傳媒網站進行的網路調查結果相若,反映社會主流意見的確反對失業綜援被濫用。

所以我們認為政府應採取相應的有效措施,包括參考一些國家如新西蘭的做法,規定有關人士申領失業綜援2年後,如欲繼續申領,應由一個獨立的個案覆核委員會檢視和作個別審批。相信這樣能有助善用社會資源,幫助到更多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田北俊

載於 資本壹周 立會珠磯

201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