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邵家輝就“研究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立法”議案發言 (2026年4月1日)

多謝代理主席。首先,感謝李浩然議員提出今天這項議案。《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提升服務貿易標準化水平。其中,第七篇第二十一章指出,要“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擴大開放,促進國內國際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相通相容,營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第二十八章亦強調,要“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強化科技創新、經濟發展、公共服務等方面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加強法治保障,充分發揮重大合作平台先行先試作用”。

我今天提出這項修正案,促請政府推動“灣區標準”發展方面的協同立法,以強化其示範引領作用,助力香港發展成為標準國際合作平台,推動中國標準“走出去”。

國家發展一日千里。無論是高端製造,還是新興服務,眾多產品和服務的水平已經躋身世界前列。然而,要將這些優勢推廣至國際市場,則仍面臨巨大的拓展空間,而關鍵的痛點在於標準和規則的對接。

標準銜接是產業國際化的基礎。推動更多領域的中國標準“走出去”,既是國家的戰略所需,也是香港所長。就此,香港具備3方面的優勢和條件:第一,獨特的制度優勢;第二,專業人才的檢測認證體系;第三,“灣區標準”的實踐示範。在3月19日辯論吳傑莊議員提出的“更好配合國家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發展策略”議案時,我已就剛才3個方向作具體闡述,所以今天不再重複。

基於上述優勢,我認為可以將香港打造成為標準國際合作平台。建議包括:

第一,在香港設立新型標準化機構,例如具法定機構性質的標準化發展局或標準化管理中心,履行政府賦予的發展、管理、協調等職能。

第二,做大做強“灣區標準”,強化其示範引領作用。目前已公布的“灣區標準”約有270項,涵蓋30多個領域。建議進一步就更多領域制訂技術標準、推動多領域的互認互通,同時推動灣區標準化體系升級,建立覆蓋內地及港澳的互認機制,進而向國際推廣,使之逐步發展為國際通行的標準。

第三,部分領域先行先試,先在一些關鍵行業探索,讓標準走向國際。舉例而言,在金融方面,可利用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制訂一套全球通用的標準,包括綠色金融、數碼金融、資產管理等。在貿易方面,可利用我們作為自由港的優勢及貿易協定的網絡,推動跨境網上交易和貨運管理的國際標準。在新興產業方面,可結合我們的科研優勢,牽頭制訂人工智能、生物醫藥和金融科技等新領域的標準。

第四,香港可發展國際聯絡的優勢,推動標準互認互通。措施包括深化與ISO、IEC、ITU等國際標準組織合作,爭取更多機構在香港設立分支;同時,推動與RCEP成員國及“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訂標準互認協定,以降低行業及企業的跨境合規成本。

第五,完善配套機制。措施包括優化現行的粵港澳大灣區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即“灣區標準”平台)的功能,為企業提供標準查詢、比對、諮詢等一站式服務。

代理主席,將香港建設成為標準國際合作平台,並將中國標準推廣至亞洲乃至世界各地,不僅善用香港所長,還能推動中國標準與國際接軌。這實屬非常重要的發展大局,希望其他同事可以支持。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