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型企業的支援【補充質詢】 - 邵家輝 (2026年5月6日)

多謝主席。剛才副局長表示,“市場推廣基金”本來承諾在30日內完成審理程序,但有大約三分之一的申請審批時間則超過30日,可能在9個月內才完成審批。我明白複雜個案需要認真處理,因為有些可能涉及假文件甚至欺騙,必須做好把關,但是一些業界人士告訴我,他們申請時除了需要在合規時間上等待外,前期 提交文件時可能都要傳來傳去,所需的時間也很長。審計署在上一屆便曾研究這個問題,希望可以在申請前期採用一些較為簡單的方法,以縮短申請過程。局方如何可以縮短申請時間,以及盡快處理複雜個案,務求做得更好?謝謝。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口頭答覆:

多謝主席,多謝議員的補充質詢。正如我們在主體答覆中提及, 約七成的獲批申請都能夠按服務承諾在30個工作天之內完成審批,至於其餘三成個案,很多都涉及主體答覆所述的退還開支或退款安排。或許讓我在此多說一點,何謂退款或退還開支。因應一些商業情況,又或為了更好地招攬一些展商,主辦方有時候會以不同的形式,為企業或參展企業提供一些款項,包括折扣、回扣、優惠、贊助、捐贈、報酬、宣傳計劃或其他形式的回饋,這些都可能被視為退款或退還的開支,而這些退款或款項會令企業或申請企業的實際開支低於其申報開支,所以必須在開支項目中撇除。

因此,申請企業需要向工貿署提供相關資料,例如活動前後,申請企業向主辦方提取或獲得的款項的詳細資料,都要提供給我們作為參考。正如主體答覆所提及,我們已經在申請指引中額外提示或進一步提示,企業須提交這些文件或相關資料。視乎有關企業或主辦方何時能交出資料,我們一收到資料便會盡快處理,希望可以盡快完成審批。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