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很多僱主告訴我,他們聘請外傭的時候,不斷 被中介公司戲弄,有時候準僱主付款後,中介公司以不同理由解釋為何他們介紹的外傭無法來港;也有外傭來港後,以很差的工作態度"博 炒"。這些僱主由初時可以選擇外傭,變成後來只能任由中介公司指派外傭給他們,否則已繳交給中介公司的數千元費用便會被沒收,我相信勞工處曾接獲很多相關投訴。

我想問局長,當局會否訂立法例規管中介公司,以避免香港僱主在這方面蒙受損失呢?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正正是基於這個原因,我們特別在勞工處 成立了特別小組,即專責外傭科,以跟進有關工作,尤其是如何改善 對職業介紹所的監管,這項工作相當重要。

不過,我想提出一點,大家不要把外傭的情況說得這麼惡劣。香 港現時有 37 萬名外傭,即使出現問題的個案所佔的百分比很少,實 際數目也會不少。所以,請大家不要給人一個印象,就是這 30 多萬 名外傭均有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