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從有關數字可見,自去年 8 月起,往後每個月的抄牌個案只有 6 萬多宗而已。我們明白到,由於發生社會事件,很多 警務人員被調派處理有關事件,因此未能如常處理交通問題。雖然社會秩序已有所改善,而我知道警方亦有進行執法工作,但如果局長落區 --我相信局長甚少這樣做-- 便會發現違泊處處,在劃有單黃線 或雙黃線的街道,甚或是有 4 條行車線的街道,只餘下 1 條行車線,因為街上有 double parking。這情況十分嚴重,以致很多地方塞車。

此外,我最近亦留意到,當警方的巡邏車在巡邏期間明明看到有 違泊情況,但警員卻沒有下車抄牌,駛過便算。請問當局會如何令交通回復正常,而非一如現時般亂七八糟呢?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多謝鍾議員的補充質詢。

如果大家閱讀附件一,便會發現警務處的同事就處理違泊問題非常努力。鍾議員剛才提到,自 2020 年 4 月起 -- 其實是自 3 月已開始-- 每月發出的告票數目增至 20 萬張以至 25 萬張。如果以一整年 計算,2020 年首 10 個月已發出 213 萬張告票,平均每月發出 21 萬 張。如果加上其後兩個月的預計數目,在 2020 年 --假設情況不變-- 發出的告票總數會高達 250 萬張,比 2018 年的數目高出四分之一,即 50 萬張。由此可見,執法團隊是非常努力的。

大家有時候或會看到,有警員或警車途經違泊嚴重的地方,但他 們卻沒有針對該等違泊車輛或其車主採取行動。我相信,途經該等地方的警員或警車當時應有更重要的任務需要處理,因此我希望大家諒解。

當然,我亦可以向大家匯報,過去數年,專責交通執法的交通督導員數目已增加 60 多人,較原本編制增加近 20%。我相信,在警員及交通督導員的共同努力下,透過科技及我剛才所提到的安排,可以大幅遏止違泊情況,亦可鼓勵市民守法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