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諮詢文件》建議:

(a) 在《獸醫註冊條例》附表 2 增訂一項新條文,容許在本港或管理局認可的獸醫學校、學院或機構修讀全日制獸醫課程的任何人士,在註冊獸醫的直接持續監督下進行獸醫外科學作為,以符合該獸醫課程中的部分培訓要求;

(b) 獸醫管理局應在《註冊獸醫實務守則》中訂明-

(i) 在獸醫學生為動物作出任何獲豁免的獸醫作為之前,必須徵求動物主人的同意;以及

(ii) 註冊獸醫須就接受其直接持續監督的人士所進行的獸醫作為負全責。

2. 我們支持《諮詢文件》有關修訂《獸醫註冊條例》附表 2 的建議,同意:

(a) 有關豁免應只限於容許獸醫學生進行其獸醫課程中與學習或評核相關的必要獸醫作為或程序;及

(b) 有別於現時附表 2 的做法,不以清單形式列出獸醫學生獲豁免進行的獸醫外科學作為,使修訂後的附表 2 涵蓋尚待開發的新診斷或治療技術。

3. 我們支持《諮詢文件》有關修訂《註冊獸醫實務守則》的建議。該等建議,有助保障在獸醫學生臨床實習過程中,接受其診斷或治療的動物及其主人的權益。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