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近年很多市民也對港台的編輯手法有很多意見,特別是一些針對警方的偏頗演繹等。我過去有時候看到某些劇集時,也認為當中有些內容是離譜的。根據局長向立法會提交的最新資料,至少有 7 宗投訴獲裁定成立,涉及港台處理節目的方法,或沒有制止偏頗的編輯手法。我希望局方能夠加強這方面的工作,在編輯方面向 港台提供方向,因為有很多香港市民也是頗憤怒的。

不過,公道說一句,港台的節目是否百分百都是這樣呢?可能也不是,有些普通節目與政治無關,也做得非常好。這兩天有些港台員工曾致電給我,表示他們知道現時全城圍剿他們,感到很擔心,他們也只是想辦事,只要上層發出清晰的指引,他們也可以做到。當然, 當中有些人擔心如果港台被裁撤,他們全部人會失業。我個人認為,港台的硬件和軟件存在已久,我當然希望保留港台,只是要撥亂反正。

局長可否告訴我,你們的方向是否想保留港台,抑或要把它裁撤?如果想保留,怎樣可使員工更加清楚指引,使他們可以撥亂反正,為香港打造一間好的傳媒機構呢?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口頭答覆:

多謝邵家輝議員的看法和意見。港台當然有 其存在價值。港台作為政府部門及公營廣播機構,如果能夠達成《香港電台約章》及其本身訂明的目標和使命,一定有其存在價值。目前, 港台有做得好的地方,有很多為人稱頌的節目,亦有很多員工每天盡心盡力工作。但是,過去一段時間,不但一些節目引起社會爭論,而且一些投訴確立港台違反了廣播業界的共同標準。例如,節目內容與事實不符,有些節目連基本資料也未能核實,涉及最基本的問題。

我們接下來要做的工作是要整個部門合作,處長身為總編輯,管治團隊身為肩負編輯責任的成員的一部分,與前線員工一同工作。我們的檢討報告指出,有些情況並非政治立場或政治問題導致,所有節目均應客觀公正,不偏不倚,港台應如其本身所說,要堅守一個最高 標準,使其節目有質素,才可以達到《香港電台約章》所說的功能。

就其功能而言,一方面,港台作為公營廣播機構,有責任促進香 港社會對公民身份的認同、對"一國兩制"的認識等。另一方面,《香 港電台約章》提及港台須提供一個平台,讓公眾暢所欲言,以不畏懼和不偏私的方式交流意見。所以,這其實不是立場的問題,只要港台能夠做好各方面的事情,同時受到公眾監察,我認為港台作為我們的公共廣播機構,仍然是個有用的公眾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