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局長可知道很多港商現時從事的是國際貿易,而且 不單在香港或廣東省設廠,也在東南亞很多地方設有廠房。很多現時 在東南亞經營出口貿易的廠家,其經營帳目未必計入香港的出口貿易 數據之中,但事實上卻屬於香港企業。那麼,特區政府現時實際上有 多清楚港商在東南亞不同地方面對的經營困難?

以緬甸最近的內部政治問題為例,很多港商均有在緬甸設廠,他 們現時根本不知道該如何是好,甚至要面對差不多血本無歸的局面。 特區政府有否主動幫助這些在不同地方設廠,但其經營數字可能並未 納入香港貿易數據的企業呢?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口頭答覆:

這問題可分開數個方面解說。首先,關於港 商在外地的投資,如果沒有和當地簽訂保障投資的協定,能夠得到的 保障便相對較少。所以,前年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簽訂有關貿易和投資的協議時,我記得曾向大家解說,當中載有一些等同於國民 待遇的條款。如當地國民可因為戰亂、暴亂的影響而獲得政府賠償, 港商作為投資方亦可在相關協議下獲得類似的保障。這是法律角度的 看法。

當然,如社會十分動盪,又或一如鍾議員剛才引述的情況,不單 要承受直接的影響,也得蒙受間接的影響,我們駐東盟的代表,特別 是駐雅加達和曼谷的辦事處會在有需要時,與緬甸相關的商會及投資 者保持聯絡,並密切留意當地情況,希望他們能得到適切的照顧和保 障。

至於議員剛才所說,有越來越多原本從事生產的港商把生產線轉 移至全球各地,而我們往往未必就此備存完整的數據,這亦正好說明 一如我剛才在主體答覆所提及,簽訂越多自由貿易協定或投資協定, 便越能為身處外地的香港投資者提供更廣泛的保障,以及更優惠的市 場准入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