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主席,局長在主體答覆中指出,過去兩年收回的土 地達 90 公頃,較之前 5 年的 20 公頃多,未來已知會收回 700 公頃土 地,聽起來好像做了很多工作。

不過,我要告訴局長現時香港房屋的情況:市民如果輪候公屋, 要破紀錄等候 6 年,而樓價則不斷飆升。所以我們要看結果,過程無 論說成怎麼樣,也無法讓香港市民滿意。

尤其是局長在主體答覆的第(一)部分表示,現時土地由"生地"變 成"熟地",動輒需時 6 年;也說單是進行諮詢也要兩年,進行環境評 估又要兩年,進行甚麼諮詢要 11 個月,然後土地平整又要兩三年。 在完成這些程序後,還要 4 年至 6 年興建,要 10 多年時間才能興建 一幢樓宇。

第一, 當局是否有辦法縮短時間,以減低輪候公屋的人數? 第二,就着如何減低成本,可否考慮輸入外勞興建房屋?

發展局局長口頭答覆:

代理主席,感謝邵議員的補充質詢和意見。

第一,我非常同意我們需要進一步加快程序。我想跟議員分享一 些簡單的數據,關於未來 10 年的公屋供應量,其實單位數目是由前 年提出的 248 000 個到去年的 272 000 個,到今年的 316 000 個,但 問題出在哪裏呢?正如行政長官所說的,興建房屋和拓展土地的時間 很長。因此,如果說的是未來 10 年期,數字上的改善非常顯著;但 如果回看近一兩年的房屋供應,即在短期方面,我們要繼續努力,譬 如興建過渡性房屋,我們盼望能夠發揮一定作用。

很感謝邵議員提問這個問題。就着整個計劃,特別是前期的規劃 等種種過程,就現時的情況,我們大約需時 6 年。不過,其實發展局 已增加很大力度,我們並已成立精簡發展管制督導小組,而我們是直 接向行政長官匯報的。

接着我們會檢視各方面的程序,是否能夠進一步壓縮,包括我在 主體答覆中所說的,目前法例上訂明的規定,我們也會一併檢視,如 果有需要,我們會尋求修改法例,亦希望議員可以支持。當然,我在 此必須指出,這是有代價的。

我舉一個例子,現時向立法會申請撥款前,是必須先完成所有規 劃程序的,但將來是否有空間,例如我們到達某個階段,已經可以提 前 向 立法會 申請撥款呢?可能有關計劃會不成功,但撥款是 conditional(有條件 )的;這做法是以前不曾嘗試的,但將來能否嘗試 呢?我想稍後也要跟議員進行適當的探討。

最後,邵議員問到輸入外勞的問題,但這目前仍不屬於我們計劃 採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