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局長今天的主體答覆與他在今年5月18日回覆我的信件中的答案是一樣的。首先,我當然歡迎政府擴展二元優惠計劃至紅色小巴、街渡和電車,亦很高興聽到局長在第(二)部分提到"不是'一刀切'把所有居民巴士排除於二元優惠計劃之外",我對此表示歡迎。

不過,問題是局長在同段的後幾句指出"政府會在落實上述已承諾的優化措施後考慮其他建議"。我相信局長的意思是,在將優化措施落實於紅色小巴、街渡和電車後才考慮邨巴。我希望我的理解是錯的,但如果我的理解是對的話,問題便會出現,因為票價會有差異。按照商業市場的運作,乘客會轉用票價較便宜的另一種交通工具。因此,當政府落實這些所謂已承諾的措施後 -- 可能是一兩年 -- 乘客已經流失。當所謂的公共巴士在兩年後提出申請而又獲當局批准時,乘客全都不見了。屆時會有兩種情況,第一,乘客不會再回來,因為他們已習慣另一種出行模式;第二,有關的巴士公司可能已經倒閉,根本不會提出申請,因為乘客已經流失。

現在的問題是,當政府將計劃的受惠年齡由65歲下降至60歲,乘客的變化會很大,所以業界非常擔心。我想問局長,當局可否同步進行呢?這些所謂的公共巴士,我不是說邨民專用的邨巴,而是買票便可隨便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類似公共巴士,只有數十條線而已,而提出申請的可能只是二三十條線。當局可否同時處理,以免他們這麼擔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我明白議員的補充質詢。不過,大家要知道,工作必須有優次先後之分。我們將二元優惠計劃擴展至紅色小巴及街渡,便要處理他們的申請和向他們講解,也要處理有關申請的細節等。如果我們將工作 -- 即議員所謂的戰線 -- 的涵蓋範圍再擴闊,所有工作便可能因而受到拖延。就優次而言,有更多人會使用紅 色小巴,而一些居於離島的人更倚靠街渡。

至於議員剛才提及有關邨巴的問題,如果有關屋邨今天已有一種相近的替代公共交通工具,從交通政策的角度來說居民可使用該公共交通工具,我們覺得這個是應否把有關邨巴路線納入二元優惠計劃的重要考慮。我們很快在明年2月27日便會實施二元優惠計劃的優化措施,希望可以在2月27日前完成所有有關願意參加計劃的紅色小巴和街渡的工作,讓所有受惠人士可以同時受惠。如果我們能在2月27日前已完成有關工作,當然可以提前考慮其他的優化申請,而不一定要等到2月27日,但我們要努力盡快處理已經承諾的擴展優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