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我亦是提出類似問題。網上欺凌不單是執法人員面對的問題,其實很多香港市民,例如 TVB 昨天亦報案,指出其同事或節目如何被欺凌。作出網上欺凌的這群人躲在網絡後面,便以為可 以逃避法例。

我知道日後會實施電話卡實名制,我相信這會有很大幫助,令那些人不可輕易躲在後面。但是,關於欺凌,政府在立法方面有何前進方向呢?有關法例可涵蓋執法人員、公職人員,甚至商界朋友或普通市民。有學生經常被欺凌,亦曾出現女學生被欺凌後自殺的個案。政府如何可在網絡欺凌方面重點立法處理呢?

保安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就邵議員的質詢,其實在現行法例中,已有法例可以規管一些網上欺凌行為,例如刑事恐嚇或不誠實使用電腦。但當然,我們發覺現時法律上可能存在灰色地帶,法改會現正就網上罪行作出檢視,我相信他們一定會留意到有關情況,從而看看我們有甚麼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