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事處委託香港理工大學進行的《2022至2035年避風塘面積需求評估》,預計全港避風泊位供應足以滿足未來十年本地船隻的需求。但海上作業者不時投訴避風塘泊位不足,配套設施不完善,一旦颱風襲港及天氣惡劣,對海上作業者生命及財物構成威脅。由於氣候變化,估計未來的颱風強度會不斷增加;加上本地船隻特別是私人遊艇的數目持續增長,隨後多項海上工程相繼展開,屆時工作船的數目亦會增加,對避風泊位的需求只會有增無減。因此,自由黨支持立法會成立避風塘及避風碇泊處相關事宜小組就全港避風塘的泊位、上落設施、規劃及防風能力的情況進行檢視,並就改善全港避風塘的政策、管理、規劃及法例提出建議。自由黨對於避風塘及避風碇泊處的意見如下:

1. 避風塘泊位以面積量度供應量與實際出現落差

對於政府表示香港水域內有足夠的避風塘泊位供應,這是值得相榷。在14個刊憲的避風塘中,有些避風塘因欠缺配套設施及位置偏遠導致使用率一直偏低。雖然政府已改善喜靈洲避風塘的支援措施,但在惡劣天氣下,工作躉船由九龍東拖航至喜靈洲避風塘,需時5至7小時;加上風浪大,增加危險性,還是令海上作業者對喜靈洲避風塘敬而遠之。避風塘的泊位是否足夠,亦視乎各避風塘內船隻停泊是否秩序井然。現時大大小小不同種類的船隻無系統的停泊,浪費不少空間;加上船與船之間又為免碰撞亦會保持一定的分隔距離,導致避風塘內的泊位未能盡用;另外,現時避風塘的泊位是先到先得,但各避風塘的使用卻有長度的限制,如銅鑼灣避風塘,超過30.4米的船隻是不能進入,而觀塘避風塘則是供不超過50米的船隻進入,倘若這些避風塘被其他船隻泊滿,較長的船隻就沒有泊位,因此政府單憑數字上的推算,斷言避風塘有足夠的碇泊位,其準確性確實存疑。

2. 避風塘泊位供不應求

近年遊艇數目不斷增加,在遊艇泊位供不應求下,以往只有在颱風襲港時才會有船隻進入避風塘碇泊,近年避風塘已成爲私人遊艇長期碇泊的地方,數目更持續增加,導致避風塘可供工作船在颱風襲港時碇泊的泊位不斷減少。曾有海上工作船在颱風襲港前,就算已因應政府的呼籲提早駛往避風塘碇泊,但有大部分的泊位已被私人遊艇所佔用。

另外,多項填海工程正計劃中,包括交椅洲人工島填海、將軍澳132區對出填海,甚至研究中的馬料水及龍鼓灘填海計劃,一旦工程展開,工作船需求亦會有所增加,對避風塘的需求將更為殷切。

「十四五規劃綱要」提到重點發展粵港澳大灣區沿海遊船旅遊,推進粵港澳遊艇自由行,為有機會配合日後南下遊艇自由行,政府必須確保避風塘在颱風襲港及天氣惡劣時有足夠的泊位。

3. 避風塘管理不善

雖然觀塘避風塘在 2018 年率先推行分區碇泊的安排,指定的15公頃水域專供非遊樂船隻繫泊,但仍然未能滿足需求;由於欠缺管理,供非遊樂船隻繫泊的水域亦已有不少遊艇碇泊。現時並沒有法例賦權海事處就沒有按分區碇泊的船隻執法,海事處只能以勸諭方式要求違規船隻碇泊於指定區域,導致分區碇泊的安排有如形同虛設。事實上,由於沒有法例賦權,海事處在推行按船隻分區碇泊的安排亦只能以行政措施推行,與受影響船主協商;因此,時隔五年,至今只有觀塘避風塘落實,預計年内香港仔才會推行有關安排,進度緩慢。

4. 避風塘安全問題

避風塘發生火災時有所聞,有部分避風塘船隻密集,一旦發生火警,隨時造成火燒連環船。雖然海事處已擴展部分避風塘內的通航區,讓滅火輪通過進行救援工作;消防處定期舉辦專題防火講座及進行消防演習,但並沒有對症下藥。

避風塘發生火警原因有船隻作住家船或出租遊樂船作海上酒店,在船上明火煮食及燒烤;甚至又有違規接駁海底電纜,增加釀成火災風險。因此,政府必須加强巡查,並修訂條例嚴懲違規者,以杜絕非法行為,確保避風塘内的船隻安全。

總括而言,避風塘是在颱風襲港及天氣惡劣時,保障海上作業者生命及財物的地方。一旦船隻在颱風襲港時未能進入避風塘碇泊,隨時導致船隻擱淺或翻沉,甚至人命傷亡,因此,政府應研究增加避風塘的數目。除建議在長沙灣加設防波堤,作為一個新增的碇泊區;由於適合作避風塘的水位並不多,政府應就現時計劃的填海工程,盡早在適當位置劃作避風塘之用。另外還要檢討避風塘的碇泊安排,按船隻種類規劃避風塘的泊位及完善避風塘的碇泊規劃,並加强避風塘的碇泊管理,以避免浪費避風塘內的碇泊空間。在颱風襲港前,應盡早透過廣播或網頁,發放避風塘即時泊位資訊,讓海上作業船隻盡早到避風塘碇泊,保障海上作業者的生命及財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