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今日在立法會大會動議二讀《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草案》,自由黨對此表示支持。

《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草案》透過法例設立恆常機制,由政府定期刊憲,以精簡及有序方式分批為地契續期,省卻所有業權人與政府簽立新地契的繁複手續。自由黨認為是一項德政。新的續期安排適用於一般用途地契,亦即關乎普羅市民及營商者的住宅、商業及工業用地,尤其是2025年起將有大量的一般用途地契陸續到期。

《條例草案》引入的新機制可以用更便民和更有效率的方式處理地契續期,政府亦表明現行的「一九九七年土地政策」將會繼續維持,即一般用途地契大體可獲政府予以續期50年,業權人無須為續期本身補繳地價,只須每年繳納相當於應課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地租。這些安排對業主、商界及投資者是好消息,對本地經濟和物業市場的有序運作,以至維持海內外商家的投資信心,都是相當重要。

香港現時正走向「由治及興」,地契續期政策和程序的穩定性和明確性,對安定民心和增強發展動能,意義重大。我們亦樂見發展局從善如流,聽取意見後把每批地契到期前三年刊憲公布的安排,修訂為地契到期前六年刊憲。相關專業團體和商界均十分支持。

至於《條例草案》內有關駐港領事機構和在港國際組織的相關部分,根據《基本法》規定屬外交事務並且反映外交層面現有的審批要求,屬中央事權,自由黨支持特區政府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行事,確保外交部的現行審批要求有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