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主席。大家都知道,世界走向電動車是大勢所趨,而在全球,內地是電動車生產的主要地方。香港目前已登記的電動車數目,若以私家車的總數計算,佔比約為11%;若以全部已登記的車輛計算,則佔比稍高於9%,遠遠未達到政策所期望的數字。

問題出在哪裏?陳恒鑌議員剛才已經點出問題,就是平常進行的所謂type approval(型式認證)所需的時間實在太長。局長剛才表示,已有多達400多款電動車型號通過審批,但市場告訴我們,仍有很多型號正在大排長龍。如何能加快這項工作,令我們的汽車電動化步伐加快呢?我希望政府回答會否增加人手來處理。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我想先說人手問題。是否需要增加人手,加快審批程序呢?我想解釋,早年審批電動車所需的時間較長,是由於申請人或車廠往往未能提供正確和足夠的文件供運輸署審批,因而花費了大量時間在文件上的澄清,亦因此延長了審批時間。有見及此,運輸署已經與業界舉行了多場簡介會,並推出相關指引,以協助業界提供完整的技術資料,減省文件上作出澄清的時間,因而縮減了電動車整體的審批時間。現時,審批電動車的時間(包括排期驗車)一般為90日,整體審批時間與化石燃料車相若。業界也普遍歡迎運輸署就電動車審批所推行的措施。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