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的海事法例,船舶所用的燃料都是石油燃料,但為達到減碳目標,配合國際船舶對較潔净燃料的需求,自由黨支持政府提出《2024年船舶法例(燃料使用及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意見如下:

1. 應用綠色燃料是大勢所趨

由於石油燃料無論在開採和燃燒時都會產生大量溫室氣體,加劇全球暖化,導致氣候變化,甚至帶來頻繁的極端天氣,對社會建設造成嚴重的破壞、威脅人類的生命安全、帶來巨額的經濟損失;另外,過度地開採石油燃料,不但對環境造成污染,對生態環境亦造成影響。為減少氣候變化帶來的災害,並令社會得以持續發展,世界各國紛紛向碳中和的目標進發,應用不會排放出污染物的潔净能源是大勢所趨。

2. 配合國際組織的要求

有指全球航運業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碳高達10億噸,約佔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約百分之三,比航空業略高,有必要採取措施減少碳排放。於2023年7月初舉行的國際海事組織(IMO)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MEPC)的會議上,落實了航運業於2030年及2040年分別減少30%及70%的碳排放,並於2050年前達至零排放的目標,就此,各船公司正致力轉用潔净能源,有船公司(馬士基)更訂下在2030年,實現25%的海運使用綠色燃料目標。

3. 有利成爲加注中心

兩間電力公司興建的香港海上液化天然氣接收站已於2023年7月投入運作,促使香港可推展為遠洋輪船提供液化天然氣(LNG)加注;但現時市場上有多種不同的潔净燃料,除液化天然氣外,還有氫、氨、甲醇等。但隨著主要班輪公司決定選用甲醇為綠色替代燃料,而目前全球只有四個提供加注甲醇的港口,而内地則是生產甲醇的主要國家之一,香港具備成爲甲醇加注港口的條件,政府必須把握機會,盡快落實有關法律法規,支援這個新的產業,令甲醇加注能夠早日落實,便利國際航運企業在航缐規劃上,選擇香港作爲一個主要補給港。

4. 配合未來潔净燃料的發展

港口是否能夠提供綠色燃料加注將成爲遠洋輪船靠泊的主要考慮因素之一。現時市場上有多種不同的潔净燃料,如液化天然氣、氫、氨、甲醇等,若需就每一種潔净燃料訂立法例,費時失事。有鑒於現時仍未有統一的新能源選擇,為配合全球綠色燃料的發展,條例必須具備彈性,令日後再有新綠色燃料發展時,可加快在香港應用,甚至為遠洋輪船加注,而不需要重新制定相關法例,確保香港繼續保持其為世界五大遠洋輪船燃料補給港的地位。

5. 有利新產業發展

綠色燃料不但有助環境保護和促使全球可持續發展,還為經濟發展及就業機會帶來新契機。新燃料的供應鏈產業,由實驗研究及貯存運送至供給使用,整個過程締造新就業機會,有助推動本港產業多元化的發展。

6. 支援本地船舶使用較潔净燃料

除遠洋輪船使用較潔净燃料外,政府還要顧及本地船舶。雖然市場上有多種不同的綠色燃料,如液化天然氣、氫、氨、甲醇等,但以現時的技術,仍未能做到不更換發動機而能夠由柴油直接轉用較潔净燃料,而必須做新船,但建造一艘新船費用高昂,以現時的經營環境,相信本地海上業界是有心無力,因此,若要達零碳排放的目標,政府就必須予以政策及資金上給予海上業界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