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黨指出,案中涉及的被告企圖通過所謂“初選”取得立法會半數以上議席,無差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及公共開支議案,進而癱瘓特區政府,其顛覆國家政權之心顯而易見,一旦出現有關情況,可對香港以至國家造成極為嚴重的傷害,他們理應為自己的所作所為承擔代價,依法受到懲治。

自由黨亦認為,在審訊期間,法庭詳細考慮了相關的大量有力證據及法律條文,不偏不倚作出公正、合理的裁決,完全符合法治原則,體現了罪責刑相適應的法治精神。對於美西方國家的政客、機構等外部勢力一再對本港司法機構、律政司和執法部門詆毀攻擊,企圖影響法庭裁決結果以及抹黑香港的法治和前景,自由黨一律堅決反對並予以強烈譴責。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沒有任何人可淩駕於法律之上,一切違法行為都必然受到法律制裁。隨著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先後實施,香港的安全和穩定更有保障,市民生活亦早已重回正軌,社會更為安定,海內外投資者的信心更為穩固。自由黨會繼續努力團結社會各界共同為香港拼經濟、惠民生,為香港與國家的發展貢獻最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