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主席。相信局長已經聽我提過很多次,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被濫用的問題存在已久,但近期已發展至如同日常所見的電騙般,變得產業化。我看完主體答覆的第三段後,想要感謝前線員工找出虛假的醫療紀錄,繼而採取大規模的逮捕行動。這樣做是對的,但未有解決不涉虛假醫療紀錄的個案。申請人的確去了醫務所或公立醫院求醫,索取病假紙,覆診幾次之後,便向脊醫索取病假紙,繼續領錢好幾個月。

我們現在有一個問題。以我所見,在這些個案中,99%都是聲稱扭到脖子、閃到腰。以今時今日的醫療科技,仍然難以證實這些病情的真偽。在此情況下,醫生也沒有辦法,只能提供病假紙。

我想問局長,既然問題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政府會否交由一個中立的機構負責評估工作?這是第一點。第二,如遇可疑個案,會否馬上通知相關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介入,盡快解決問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多謝易志明議員的補充質詢。按現行規定,如果申請人的醫療證明的確是由醫生發出的話,我們必須接納,但我剛才已在主體答覆中提及,我們會檢討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若干細節。就此,我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

舉例來說,申請人現在最多可以就180天的病假申請補助,即為期接近半年,我們認為這是需要檢討的,所以接下來的方向是研究是否需要提供這麼長期的病假補助,以及考慮是否可以減少日數。其實,透過計劃,我們主要是提供過渡期援助。如果申請人確實有經濟困難,可以申請綜援;如有購買保險,則由保險公司賠償。我們只是提供短期援助。關於此事,我們會進行檢討。基本上,我們的目標是從現在的180天下調,下調幅度則需要考慮。

另一例子是現時設有很多不同的補助項目,有受傷的補助,也有無法工作的補助等等,我們認為項目過多,畢竟計劃的主要目的只是協助申請人渡過難關。因此,我們會設法整合這些補助項目,把項目簡化一下。

另外,我們認為,由於提供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款項大多來自駕駛執照費用和車輛牌照每年的續期費用,我們應該量入為出,根據所得費用計算我們可以提供的援助金額。我認為這是比較合理的做法,也是我們稍後的檢討方向。我期望在一年之內完成檢討,然後提交建議予立法會的相關事務委員會討論。多謝主席。

跟進問題

(主席:易志明議員,你的補充質詢哪部分未獲答覆?)

局長只說明了如何減低計劃的吸引力,但未有回答我第二部分的補充質詢,即如遇可疑個案,會否盡快或即時通知相關保險公司?

(主席:易志明議員,你已指出你的補充質詢未獲答覆的部分。 局長,你有否補充?)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口頭答覆:

主席,多謝易議員。如有任何懷疑,包括醫生紙是否有任何不實之處,我們會第一時間查核。如果發現虛假違法的地方,亦會第一時間轉交警方跟進,絕不手軟。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