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主席。關於個人資料外泄,主要有兩個途徑。第一, 有人故意把私人資料向外泄露;第二,因為疏忽,或公司同事將資料外泄。如屬前者,公署現時已訂有罰則針對公開私人資料、侵犯他人私隱權的人。至於公司同事因為不慎或因黑客入侵而導致資料外泄的情況,如果在目前經濟環境如此低迷的情況下加重罰則,我認同局長在剛才主體答覆中所表達的看法,需要顧及時間性的問題。

反之,我們應該更着眼於如何加強教育,以及如何協助企業避免黑客入侵其電腦盜取資料。局長可否說明,有何方法加強相關措施,協助業界做好資料保安,並提高相關認知?謝謝。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口頭答覆:

多謝主席,多謝邵議員的關注及補充質詢。 首先,正如我剛才在主體答覆中所述,在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方面,政府及公署一直不遺餘力,多年來致力確保市民的個人資料私隱獲得適當保障。鑒於近年科技快速發展,確實對個人資料私隱的保障帶來很大挑戰。最近的情況亦顯示,外泄個案呈上升趨勢,政府對此非常關注。

正因如此,我們需要從多方面檢討現行做法,進一步加強保障。在過去,我們一直主要依賴宣傳教育、規範指導,以及在有需要時糾正違規做法,亦希望盡量提高市民對保障個人資料私隱的意識。然而,鑒於目前外泄個案有所上升,我們認為有需要加大阻嚇作用,從而加強保障程度。

因此,在條例修訂方面,我們計劃引入強制性通報機制,並對違反私隱保障原則或規定的情況施加罰則。不過,我們亦明白這可能會對業界造成較大影響,所以我們需要小心考慮。有鑒於此,在稍後進行條例修訂時,我們會小心研究,在保障私隱的同時,亦希望有利香港整體社會經濟發展。

至於宣傳教育方面,我們從未鬆懈,並一直加強。我們會與公署合作,進一步做好培訓、宣傳、在網上向企業提供指導等工作。我們會繼續加強這些工作。

我們希望稍後進行修例工作時能夠取得適當平衡。我們會再次徵詢立法會的意見,然後才會考慮提出修例建議。多謝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