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背景

《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自1955年實施以來,與時並進的修訂有限,雖然在2012年推出強制驗樓及驗窗計劃,但仍未能全面應對現時樓宇老化、僭建物氾濫及建築工程安全等問題。隨著香港現時超過44,000幢私人樓宇中,已有超過61.4%的樓宇年齡超過30年,樓宇安全問題日益嚴重,政府在2023年《施政報告》中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的建議,並於2024年12月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相關修訂方案。本文將從市民及大眾的角度,圍繞如何促使市民配合執行修訂後的新條例,並提出實際建議以提高市民的參與與支持。

2. 如何促使市民配合執行修訂後的條例

促使市民配合執行修訂後的《建築物條例》,需要兼顧誘因與罰則,並清晰界定市民的責任,同時提供實質支援與便利。以下為具體建議:

2.1 提供稅務優惠支持樓宇維修

樓宇維修是一項沉重的經濟負擔,特別是對於年齡較大的樓宇業主,當中不少為退休人士或收入有限的居民。建議政府考慮以下稅務優惠措施:

  • 稅務扣減:業主或業主立案法團在進行強制驗樓或修葺工程後,可申請稅務扣減,按維修費用的比例(例如50%至75%)扣稅,並設有上限(如每戶上限為港幣10萬元)。

  • 維修基金免稅:法團成立的樓宇維修基金可豁免稅項,鼓勵業主提前儲備資金進行預防性維修。

2.2 增設修訂條例的教育與宣傳

市民對《建築物條例》的理解有限,特別是在業權共享及大廈責任分擔方面,往往因資訊不足而未能遵從相關規定。因此,政府應透過以下方式加強教育:

  • 社區講座與工作坊:聯同地區組織及專業機構舉辦社區講座,向市民解釋修訂內容及其重要性,並提供技術支持。

  • 簡化指引及網上資源:提供一站式網上平台,列明修訂條例的要求、執行步驟及資助計劃,並簡化技術文件,方便市民理解及遵從。

  • 多語言宣傳:為不同族群(如長者及少數族裔)提供多語言版本的宣傳資料,確保資訊的全面覆蓋。

3. 理順僭建物政策,兼顧市民生活

僭建物問題長期困擾香港社會,其既涉及安全隱患,又與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理順僭建物政策時需平衡安全與市民需要,並避免執法過於嚴苛而影響民生。

3.1 以務實態度處理「小型僭建物」

  • 同意擴大「指定豁免工程」範圍:建議新增更多與市民生活相關的「指定豁免工程」,例如晾衣架、冷氣機支架及小型遮篷,並放寬其尺寸限制,只要經檢核為安全,即可合法保留,避免執法過嚴影響民生。同時亦建議優化及改善現有檢核計劃,定立更清楚的檢核指引,以方面認可檢驗人士,採用此檢核計劃,來加大檢核計劃的範圍。因為現存計劃太多灰色地帶,令到很多認可檢驗人士擔心承擔不必要的責任。

  • 整合檢核計劃:建議將現行三個檢核計劃整合為一個綜合計劃,並設立三年寬限期,讓業主可申請檢核現存「小型僭建物」,只需一次性檢核即可合法保留,減少執法壓力。同時亦建議此類小型僭建物的認證及檢核要本,放寬至有經驗的檢驗人士,只要認可經驗人員便可,不須要高規格的註冊檢驗人士。只減輕業主們的經濟負擔及可增加認可檢驗人員的數量,從而加快整合檢核計劃的速度。

3.2 嚴厲打擊「嚴重僭建物」

  • 同意提高罰則及新增罪行:建議針對天台僭建、破壞主力牆等嚴重僭建個案,提高罰款至港幣300,000元,重犯者罰款倍增至600,000元,並延長監禁期至三年,對僭建人做成更大阻嚇力。同時亦建議在罰則上先設定一個較快能夠執行及具阻嚇性罰款,建議採用簡易程序方式,金額建議在$10,000-$50,000之間,在通知有嚴重僭建物的警告信後三個月內發出,已增強對違反守則業主的嚴重警告。

  • 堵塞法律漏洞:建議引入新罪行,要求業主於購買物業後,對現存的「嚴重僭建物」承擔責任,並就涉及交易的「協助人員」(如律師或地產代理)引入法律責任,防止僭建物在交易中被隱瞞。

3.3 加強政策透明度

  • 公開僭建物資訊:建議在屋宇署網站上公佈已發出清拆令的樓宇及單位資訊,讓公眾及買家知悉相關風險,並透過市場力量促進業主遵辦命令。

4. 結語

《建築物條例》的修訂對改善樓宇安全、處理僭建物問題及提升建築工程質量至關重要。然而,條例的成功實施需以市民為核心,透過提供誘因、減輕負擔及加強支援,促使大眾配合修例。自由黨發展及建造業關注組期望政府在修訂過程中廣泛聽取市民意見,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方案,為香港樓宇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促進市民的居住安全及生活質素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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